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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编辑:李杨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7点击次数: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号)令《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妥善地处置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在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在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效快速地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处置,以维护学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学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部)、保卫处(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调度、协调事故处理中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1.保卫组保卫处(部)处长任组长,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封锁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并维护秩序,必要时实施校区封锁。

2.学工组:学生工作处(部)处长任组长,负责食物中毒学生及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好对事件牵涉学生的调查、处理,及其家长的联络工作。

3.信息发布组:党群工作部部长任组长,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及全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办公室负责事件信息的发布。

4.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处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处长任组长,负责食物中毒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好事件涉及教职工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现场的消毒工作;为病员抢救、转运提供交通工具;事故处理期间后勤物质保障及后勤协调工作。

5.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处分管医疗卫生的负责人任组长,其职责为:(1)事故发生后迅速与卫生监督部门取得联系,负责卫生监督机构来校人员的工作安排,在其指导下制定相应处置方案;(2)及时将病员转入有关医院进行救治;(3)组织人员在卫生监督机构专家指导下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配合作好取样、检测、判断工作;(4)联系上级医院收治重症中毒者,并作好病员病情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紧急运转。组长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在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立即开展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

在卫生监督机构对食物中毒事件作出判断后,由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院卫生所医务人员

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病例后,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搜集资料,封存有关食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扩大;在处理现场同时,立即向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汇报。

(二)响应的责任人和措施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理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成立的临时指挥部是现场处置的第一责任机构,其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工作小组负责人是实施现场处置的关键执行人。

接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由办公室立即组织力量,控制现场,封闭现场通道;迅速与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取得联系,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样,搜集资料,由卫生监督机构作出判断,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五、教学秩序和管理工作的调整与运行

(一)教学秩序的调整

1.如学生或教师中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经领导批准调课或停课。

2.如食物中毒事故零散发生,学生病员不能上课,在中毒学生康复后,各系()有关教师应给中毒学生补课教职工发生食物中毒不能正常工作,由其所在单位安排其他人员暂时替代。

(二)管理工作的调整运行

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发展以及内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随时对管理工作进行调整。

六、处理结果评估

(一)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号〕《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报卫生监督部门及其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在处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电子、音像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并交档案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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