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规章 > 正文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编辑:李杨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7点击次数: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学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及时妥善处置内发生的各类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结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是指在内发生的个体自杀、意外伤亡、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二、处置原则

(一)积极疏导原则。对事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缓和矛盾,防止激化,控制事态,减少影响。

(二)依法处置原则。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适时、准确地用政策与法律解决和处理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保卫处(部)处长、学生工作处(部)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群工作部、后勤保障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部),由保卫处(部)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保卫工作、学生工作、医疗救护、信息发布等专项工作组。

1.保卫工作组

组长:保卫处(部)处长(兼)

成员:保卫处(部)全体人员

2.学生工作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部)处长(兼)

成员:学生工作处(部)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保障处分管医疗卫生工作副处长

成员:卫生所值班医护人员

4.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群工作部部长

成员:宣传部工作人员

四、预案的启动

保卫、学工部门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接到案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分管保卫工作领导,立即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案件的性质,提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意见,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该预案。

五、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保卫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1.保卫处(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在5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实施现场保护,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抓捕、控制。

2.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派专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3.如有伤亡发生,协助院卫生所进行现场救护,对重伤人员,立即送往外医院救治。

(二)学生工作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1.如事件涉及学生,工作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清学生身份。

2.如有学生受伤,协助卫生所实施救护工作。

3.如有学生死亡,由学生所在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协商,筹备善后处理工作。

4.对学生自杀、意外死亡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与学生所在系共同对该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撰写事故报告。

5.事件不论是否涉及学生,工作组成员都应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反映,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三)医疗救护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1.卫生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值班医生5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如有重伤人员,立即联系救护车送往外医院救治。发现人员死亡的应立即配合公安机关予以检验认证。

2.对所有救护和认证工作都应做好文字记录,以备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协助公安保卫、学工等部门做好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1.收集整理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及处置工作情况、信息。

2.按照领导小组指示,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3.正确引导内舆论,缓解师生心理压力;对校园网等媒体进行监控,删除不良信息,防止失实报道。

4.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接受媒体采访。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记者采访,不得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意见。

六、善后工作

(一)自杀、意外死亡事件由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学院法律顾问及司法机关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二)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由保卫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进行其他司法程序工作。

(三)处置工作中所形成的文字、音像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档案馆保存

© Copyright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