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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保卫处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0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净化校园通行环境,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风貌,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卫部(处)以“控总量、减增量、去存量”为工作目标,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非机动僵尸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认定标准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校道路两侧、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楼宇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棚、校园公共广场等所有公共区域内停放的非机动车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车辆,均纳入清理范围:

1.车身严重积灰、锈蚀、轮胎干瘪,连续停放超3个月无挪动痕迹,明显丧失使用功能的废弃车辆;

2.车架、车轮、车座等核心部件残缺、零部件严重缺失,无法正常骑行的破损车辆;

3.车体外观完好,但连续停放超6个月无挪动痕迹、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辆;

4.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楼宇疏散出入口、应急通道等禁停区域停放,经告知仍未挪移的车辆。

二、工作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与自行处置阶段(2026年4月20日—5月10日)

请广大车主在此期间对本人名下停放于校园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进行全面自查:确属长期不使用的车辆,请自行通过二手转让、废品回收等方式合规处置,或挪移至学校兴盛门出口停车场规定区域统一暂存;仍在使用的车辆,请规范停放在指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疏散出入口等禁停区域。

2.集中清理与统一暂存阶段(2026年5月11日起)

自查期结束后,保卫部(处)将联合校内相关单位,对全校范围内仍未处置、符合上述非机动僵尸车”认定标准的车辆,统一集中清理转移至学校兴盛门出口停车场暂存。

三、车辆认领事宜

被集中清理暂存的车辆,车主可于2026年6月3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购车发票/行驶证等权属有效凭证,前往学校保安队办公室办理认领手续,核对无误后领回车辆。

2026年6月30日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未认领的车辆,将依法依规按无主财产进行统一处置,处置所得全额上缴学校财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队长

联系电话:15183988824

办公地点:学校和谐门门房保安队办公室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楼宇出入口、人行主干道等禁停区域违规停放非机动车,对违规停放且拒不整改的,学校将按校园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倡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对长期闲置、不再使用的非机动车,优先通过二手流转、合规回收等方式自行处置,减少资源浪费。

3.本次集中清理工作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取证,工作人员均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规范操作,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4.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引导师生配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



                                                             保卫部(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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