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校发〔2024〕12号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体系与机制。

2.负责维稳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各类维稳工作任务,做好调查与研判。

3.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法制教育。

5.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消防检查、技能演练和培训活动;严查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园火灾事故。

6.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与处置涉及校内刑事与治安案件。

7.负责校园范围内的安全与秩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进出口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宿舍楼等,负责保密重点场所及部位的外围安保。

8.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以及经批准在校举办的非学校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管理。

9.牵头负责并协同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等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含海报、横幅、展板、张贴类广告等),参与校内临时服务网点的审批,清理整顿校内经营摊点、商贩及推销行为。

10.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调度。

11.负责校园公共安防设施含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迁移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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