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校发〔2024〕12号文)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体系与机制。
2.负责维稳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各类维稳工作任务,做好调查与研判。
3.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法制教育。
5.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消防检查、技能演练和培训活动;严查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园火灾事故。
6.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与处置涉及校内刑事与治安案件。
7.负责校园范围内的安全与秩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进出口、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宿舍楼等,负责保密重点场所及部位的外围安保。
8.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以及经批准在校举办的非学校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管理。
9.牵头负责并协同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等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含海报、横幅、展板、张贴类广告等),参与校内临时服务网点的审批,清理整顿校内经营摊点、商贩及推销行为。
10.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调度。
11.负责校园公共安防设施(含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迁移与管理。



